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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 教學節數標準(草案)
2019/12/17,11:01
【全教產會議報告】
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教師每週
教學節數標準(草案)第6 次研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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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人:李麗紅(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特教委員會主委)
●開會時間:中華民國108 年11 月21 日(星期四)下午1 時
●開會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技藝館1 樓演講廳
●主持人:許副署長麗娟
會議摘要:
1. 本會代表表示希望比照普教訂一個全國一致的節數,但副署長表示依據特教
法第十四條規定,教學節數之標準,由各主管機關定之,各縣市不會將權力
釋出,所以今天只訂教育部所轄的國立學校。
2. 針對本會所提之特殊教育教師每週教學節數版本,副署長表示:老師是領月
薪不能用同工的概念去算;教育部把專任與導師差距四節,平分給集中式雙
導師,一人少兩節。本會代表表示雙導師的設計是為了學生,不應如此處理,
但副署長堅持。另外,國高中資源班老師的授課節數會依照普通國高中的辦
法,不會發生本會代表所擔心的特教老師授課節數高於普通教師的情形,不
必特別加註不得高於普通教師。因為各方意見分歧,所以節數部分尚沒有共
識。
3. 本會代表希望能在人員設置辦法明訂:各校設置特教組長或專任特教行政人
員以實際減輕特教老師的行政負荷;學前特教班是包班制無法減課,但老師
要負擔行政工作,應該另給人力支援或其他配套措施。副署長表示:今天只
針對授課節數討論;兼任行政的減課會依照普通高中的做法,由學校的課發
會等相關會議決定,該減課的,不管是外加或內含在學校減課節數,都應該
要減;除了規定之外,如有特別的需求,也可行文教育部爭取額外的減課。
4. 師生比較嚴苛的地區的學校會優先以正式員額加代理教師或特教方案解決。
5. 副署長表示已向部長爭取到109 年度會增加五、六億經費,盡量以增加助理
員與專團來提供人力協助。
6. 今日會議的意見整理好之後,會再開一次會。將來辦法訂好,也會從109 學
年度開始實施,絕不會在學期中實施,增添學校的困擾。
7. 教育部正在爭取特教組長等應該依其授課標準核算特教加給,而不是以專任
的節數為標準,沒有達到就按比例扣減特教加給,與會代表均表示這是不合
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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